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了解到,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项转移资金支付力度,陆续设立支持欠发达地市云平台分节点建设资金、数据中心分节点项目资金、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资金总规模约25亿元,截至2023年4月已累计安排超15亿元,专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等14个地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广东财政积极发挥公共财政作用,全省“一盘棋”支持推进基层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省财政紧紧围绕均衡化发展目标,研究出台《广东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设置资金分配规则,适当倾斜财力薄弱地市,对上一年度均衡化发展评估情况较好的地市适当奖励,逐步填平“数字鸿沟”。
根据数字政府建设阶段和工作侧重点不同,省财政相应调整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建设初期重点支持地市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20-2022年安排超过12亿元支持为经济欠发达地区667个市级单位1855个系统提供政务云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进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时代,从2023年开始,明确用于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均衡化发展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奖补资金总额的50%,其余资金需重点投向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方面,有效推动提升欠发达地市公共支撑平台服务能力。
此外,省财政坚持将绩效管理要求贯穿项目审核与资金管理全流程,提高资金效益。省财政指导地市围绕均衡化发展核心指标任务,规划具体实施方案、筛选成熟项目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后入库管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将地市上一年度均衡化发展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核心分配因素之一,占比达30%。根据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综合采取定期通报、跟踪督办等机制予以督导。与此同时,省财政不断强化绩效评价。通过建立健全核心指标体系、组织地市开展绩效自评、通报评估结果等措施,推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信息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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